最近美國川普總統除了簽署一連串總統行政命令,不顧憲法與法律約束,實現其想要的政策外,還有兩個社交媒體貼文引人側目:一是貼出川普戴上王冠的照片,寫著「國王萬歲」;另一則是引用拿破崙的話:「救國者永不違法」。前者好像只是開個自戀玩笑,但現任總統戴王冠,簡直是褻瀆美國這個矢志擺脫王權專制的國家。後者則是對各界批評他「違法」霸氣回應:我這麼偉大拯救國家,做什麼都是對的,法律也在我之下!
總統可以有霸氣,可以想要突破限制,但這般洋洋自得於「當君王」,美國的權力分立與民主課責機制,管得住嗎?
在民主共和國,民選總統是國家元首兼最高行政首長,擁有極大權力與尊榮。但受到憲法層層約制的總統,依然與專制獨裁皇帝有相當大距離。總統想要當皇帝是常見的,卻也往往是悲劇的來源。南韓尹錫悅片面宣布戒嚴,恐怕也是同樣的問題。
史學家唐德剛曾指出,民國初年中國有這麼多優秀人才,為什麼民主憲政卻走不出來?很大原因是大部分人還無法擺脫皇帝及帝制的影子,所以當了總統、總理、國會議員,想的還是皇帝、丞相及文武百官,最後搞得「民國不如大清」。
可是美國近來的發展卻讓人跌破眼鏡。美國人民選他,希望他履行政見,改變拜登政府的方向,但沒有叫他超越憲法去當拿破崙皇帝。川普在就任十日內發布的總統行政命令,超越了雷根以來歷屆總統在百日內個別發布的數量,其中有不少都遭到地方法院的禁制令,以其違法為由,暫停執行。
總統當然可以雄才大略,帶給人民「改變」的感覺。問題是,某些政策的改變,的確是總統可以單方決定的;但更多重大政策,須靠國會修法甚至修憲才做得到。最明顯的就是他片面限縮了美國憲法規定的「出生在美國即為美國公民」,自行宣布,只有父親或母親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留身分,孩子才可取得「出生公民權」。這樣的解釋,不合憲法文義、判例,以及美國實務傳統。但他甚至連推動國會修法都不幹,就逕行發布,如同聖旨一般。當然會被法院下令暫停執行。
其他還有諸多措施,也都有違法之嫌。他吃定國會擋不住他,或不敢擋他,那就先做再說,以顯示皇威浩蕩。但既然國會應不會擋他,為何不先由專業幕僚細細評估,區分哪些可由總統先做,哪些則須透過修法、修憲來執行呢?
因為,如果還要請國會配合,那就意味著「我要聽國會的」,或「行政不得牴觸法律」,就不像君王了。這就是為何他要自詡拿破崙,還要貼出戴王冠的照片過癮。因為川普不想「只」當總統,他太想當「超越法律」的國王了。
在南韓,想當皇帝的總統,被國會與人民擋下來了。在美國,國會暫時噤聲怯懦;但各地法院還是為過動的總統踩了煞車。川普畢竟不是帝王,所以只能貼文過癮,之後還等著在法院及其他戰場與國會、州政府拉鋸。
中華民國憲法下的總統權力,遠小於美國總統。而且賴總統不像川普得到選民過半數支持,更沒能掌握國會多數,根本沒有本錢學川普的狂。為了國民福祉,請認清只有得到國會支持,才能施政。從神壇下來,做一個憲政框架下的總統。(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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