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期文章已經介紹了東協各成員國內法對於「工業設計」定義,而工業設計的基本目的是為實用或功能對象賦予獨特的外觀,本刊期將進一步說明《東協工業設計實質審查的共通指南》中之「工業設計之實施」。工業設計必須在產品中實施,不能實施或固定在可通過工業或手工業生產或製造的物體中,不能註冊為工業設計。
工業設計必須在產品中實施
工業設計必須實現在工業產品或手工藝品中(如圖13所示)。工業設計的基本目的是賦予實用或功能性物體一個獨特的外觀。不能實施或固定在工業或手工藝中生產或製造的物體中的物質,不能註冊為工業設計。
圖13 工業產品或手工藝品
以下的主題可能需要特別考慮,以確定它們是否有資格作為產品和有用商品的實施方式:
概念、原則
工業設計不得包含無法在產品中實施的抽象概念,數學公式或概念。同樣,指令或遊戲集是無法實施在特定商品或產品中的無形概念或想法。但是,用於玩遊戲或應用說明的用具和實物配件可能是實施工業設計的產品。
圖14 遊戲的原則和摺紙的方法
方法及過程
構造方法和獲得產品的過程,經濟或技術成果的過程實質上是針對人類的思想和指導,它們不能給產品可見的外觀,因此可能不構成工業設計。
圖15 製造的方法及過程
電腦程式和佈局設計
電腦程式是無法在物理物品中明顯實施的創作,儘管它們可以在物理設備(電腦,電話等)上操作並可以記錄在物理支持(內存芯片,CD磁盤等)中,但無法在工業產品中可視地實施,因此不能構成工業設計。電腦程式和軟件可以與等同於文學作品,並受著作權法保護。
圖 16 電腦程式語言[5]
積體電路的佈局設計是一種特殊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對象。佈局設計可以實施在物理產品中,即積體電路或電子「晶片」。然而,在電子電路的正常使用期間,肉眼無法感知佈局設計,因此將不能滿足可見性要件。積體電路布圖設計通常受特殊法律法規保護,不受工業設計法的保護。
粉末和液體
由粉末或液體形式物質組成的產品沒有明確的形狀或精確的輪廓。這些產品以其通常狀態供最終消費者使用的外觀無法預先確定,因此這種產品不能實施工業設計。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其形狀不確定或不穩定,這也適用於膏狀或丸狀的產品。例如,在越南,以下設計不被接受。
圖17 申請許號:3-2005-00960 牙膏 ---羅卡諾分類:28-03
於缺乏工業適用性,申請設計被拒絕。實際上,牙膏沒有穩定的形狀。它的形狀取決於使用者施加在牙刷上的壓力,並取決於牙刷相比牙刷的位置和角度。牙膏的形狀可能不是圓柱形,但會變形。因此,該設計不能應用於批量生產實施該設計的產品。圖18是顆粒或顆粒形式的產品外觀示例。
【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49期:實踐工設系系主任林曉瑛:設計專利就是企業競爭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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