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周一審查棄保潛逃「入罪化」的刑法修正草案,此案為二□一七年司改會是會議列為修法重點,但行政院版草案至今未送出。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批政院怠惰,質疑刻意製造司法空窗,才讓「百億賭王」林秉文有機會潛逃。司委會召委吳宗憲說,周一不排除就讓草案出委員會。
羅智強等國民黨立委提案主張,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由現行「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改「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受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限制出海,經合法傳喚不到場,經發布通緝者,亦同。逃匿被告涉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棄保潛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林秉文涉及八八會館地下匯兌案,棄保潛逃。台鹽前董事長陳□昱涉綠能弊案,遭台南地院通緝,躲藏廿四日後,於去年十一月廿五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到案,當晚便遭羈押禁見。
二○一七年司改國是會議就對棄保逃逸加重刑責有共識,法務部去年八月稱,「棄保潛逃罪」修正草案在行政院核定中,若無意外,會在本屆立院第二會期將送案審議。不過,立院司委會將在周一審查包括民眾黨版在內的刑法修正草案,卻仍未見政院版本草案。
羅智強說,行政院怠惰,好像只要碰上綠色高官,縱放情況比比皆是,民進黨難道是刻意製造司法空窗,讓「綠友友」們逃之夭夭,林秉文也才有機會棄保潛逃。
羅智強說,民進黨針對在野政敵萬里追殺,一刻不鬆,連鉅額交保都不能滿足,一定得「押好押滿」,但遇到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陳□昱等人涉案,司法標準完全不同,有些人趁司法空隙逃亡,這就是為何要制訂「棄保潛逃罪」。
羅智強表示,棄保潛逃本身應當作單獨罪責,防止重犯譬如惡行重大的詐欺犯潛逃,保金只是一個成本,若加上刑罰,會有相當嚇阻力。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批政院打假球怠惰,她都懷疑有協助逃亡之虞,民進黨對於金融犯罪,立法怠惰,針對棄保潛逃的對策都在打假球。
吳宗憲說,棄保潛逃入罪化有必要,我國沒有「棄保潛逃罪」。早在上會期已經要推棄保潛逃入罪化,當時林秉文等人還未潛逃,提案並非為了特定人。由於修正條文不多,有機會的話,當然讓草案出委員會。
吳宗憲說,我國棄保潛逃沒有成本,除非當初有交保金,潛逃要沒入保金,但我國正常案件的交保金其實很低,大部分都在十萬元以下,若無交保金,僅是限制住居或「人保」,那都沒有用。
吳宗憲以其法律實務經驗分享,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七千萬元交保破了國內政治人物的紀錄,但以美國案例為例,交保金常常是幾十萬美元,那才有讓人不敢棄保潛逃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