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不是法院,但國會議事與法院審判一樣,程序正義都必須優先於實質正義,否則就是濫權,甚至違法、違憲。
過去四年,民進黨挾絕對多數優勢,在立法院罔顧程序正義四年,恣意妄為到好像立法院是民進黨開的一樣,反對黨即使再怎麼杯葛,但結果卻是任何一項法案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修改不了;用棒球術語來說,民進黨在過去四年的每一場議事賽局中,都是完全比賽,打得反對黨毫無招架之力。
相對於民進黨四年恣意妄為,國民黨在馬英九執政八年時,雖然也是國會多數黨,但國民黨的八年,卻被民進黨以程序為名杯葛了八年而一無作為,甚至還因議事的程序不正義,引發了太陽花學運,徹底改變了台灣的民主進程,也讓國民黨一蹶不振至今。
從過去十二年歷史可知,民進黨在當少數黨時,以程序正義為名而能經常以寡擊眾;在當多數黨後,民進黨卻視程序正義如無物,以眾暴寡猶如摧枯拉朽,好像反對黨根本不存在一樣,程序正義這個憲政民主的第一條守則,被踐踏到無以復加地步。
但游錫堃接任立法院長後,卻多次強調程序正義,「任何法案、議案被提出,必定會遵照程序正義」,「未來主持院會、朝野協商,一定會對所有黨團公平對待」,而且,他把程序正義特別放在議事效率與品質之前。這些話聽在許多人耳裡,不知道這是他反省後的承諾,或者祇是「嘴唇服務」?如果他是對過去四年的國會議事有感而發,未來四年他可以兌現承諾的機會多得不計其數,如果祇是說說而已,從立法院開議後,他的真面目也會隨時被揭穿。
其實,游錫堃是否確實有意實踐國會議事的程序正義,他祇要自問一個問題即可知道答案:如果立法院現在審查「反滲透法」,他會作如何處置?他會不經委員會審查程序,就將草案逕付二讀?他會聽總統指揮而限期三讀完成立法?答案如果兩者皆是,他說的程序正義是假的,如果皆非,他說的程序正義或許還可以有所期待。
國會議事的所謂程序正義,其實不難做到,一是依循議事規則,二是尊重民主精神,「公正的程序才能實踐程序正義」,「公正合理的法律實施過程,必然會產生公正合理的法律結果」,司法審判的程序正義如此要求,國會議事的程序正義亦然。
游錫堃如果要實踐程序正義,除依循議事規則外,還必須做到參與、對等,與中立這三項要求。但參與不祇是開個會而已,而是讓反對黨的主張盡可能有付諸實現機會,絕不能像過去幾年一樣,雖召開朝野協商,但協商後法案卻一字一句未改,悉依民進黨版本照案通過,這是假協商,也是假參與;民進黨對中國一向強調對等協商,對反對黨當然更該如此。
更重要的是,游錫堃必須拿捏好國會與總統權力關係分際。蘇嘉全雖然號稱超越黨派中立,但他的中立即使超越黨派,卻仍受制於行政權,尤其是受制於總統,這是假中立。王金平提醒游錫堃,「行政院的東西不能一味照收,該收則收,該反對則反對」,他祇提行政院而未提總統,顯然是刻意避諱,游錫堃最該做的其實是「總統的東西不能一味照收」。
未來四年,游錫堃必須念茲在茲的是:國會不是政黨的附隨組織,也不是行政權的附隨組織;不讓總統指揮國會,這才是最高的程序正義。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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