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 我和愛咪並肩躺在呼嘯書店裡的自助區。店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時間是週四晚上十點,而我要老實說,我正在對抗自己的失態。失態不全然是我的錯。我的身體跟著肌肉記憶反應。 通常,愛咪會和我在這個時間、這個地方親吻。這時,我們的心應該怦怦跳,她躺在我身邊,我可以感受到她溫暖的肌膚,聽她開玩笑的嘲笑自己亂七八糟的髮型。這時,我們應該要心無旁騖的討論著未來──這是說,如果你在十五分鐘前問我的話。 她說:「我想分手。」一開始我還以為她在開玩笑。不到十二小時以前,我們才在同一個地點親吻。她用手肘輕碰我時,我還在想,我們當時還做了不少美好的事。 「亨利,」她說:「你說話啊。」 「說什麼?」我問道。 「不知道。你在想什麼就說什麼吧。」 「我在想,這個決定來得太突然,而且還有點討厭。」我掙扎的坐直身子。「我們已經買好機票,而且是不可退、不可改,時間就訂在三月十二日的機票。」 「我知道,亨利。」她說。 「不到十個星期,我們就要出發了。」 「冷靜一點。」她說得好像我才是那個不可理喻的人。也許我說的話聽起來不怎麼理性,但那是因為我把所有的存款都砸下去,買了停留六個點的環遊世界機票。新加坡,柏林,羅馬,倫敦,赫爾辛基,紐約。「我們買好旅遊險,也辦好護照,甚至買了旅遊書和飛機上用的充氣頸枕。」 她輕咬右脣角,我非常努力的想不去親吻她卻徒勞無功。「妳說妳愛我的。」 「我是愛你,」愛咪說,接著把「愛」這個字框入令人沮喪的定義當中。「我只是不覺得我正在和你談戀愛。我不是沒試過,我真的很努力想要愛你。」 這一定是「愛」字歷史中最讓人心灰意冷的描述。我真的很努力想要愛你。我對某些事不怎麼確定,但這件事我倒是很篤定:等我老了、得了老年失智症、因為抽太多菸而大腦老化時,我還會記得這些話。 我應該請她離開。我應該說:「妳猜怎樣?我不想和那個很努力愛我的女孩一起去莎士比亞、瑪麗.雪萊、尼采、珍.奧斯汀、愛蜜莉.狄金森和凱倫.羅舒的故鄉了。」我應該說:「如果妳不愛我,我也不愛妳。」 但該死的,我真的愛她,想和她一起去參觀那些作家的故鄉,而且我還是個沒有尊嚴的樂觀分子,因此我說:「如果妳改變心意,妳知道我住哪裡。」她哭了,而且我們從九年級就在一起,依我看,這意義非凡。 除了從我身上爬過去外,她沒別的方法離開,因為書店的自助區在店面最裡面的小空間,大部分人都當成壁櫃,裡頭的空間也只容得下兩個人並肩躺在一起。 她起身離開時,我們笨手笨腳的挪動,像要輕輕解開角力後糾纏的身子。在她離開前,我們互相親吻。這個美好的吻長長久久,同時,我默默希望也許,只是也許而已,這個親吻能美好到改變她的心意。 然而一吻結束後,她卻站起來拉平裙擺,哀傷的朝我輕輕揮手。她留下我一個人像個死人似的躺在自助區的地上。一個買了不可退、不可改的環遊世界機票的人。 文章出處/資料提供:台灣東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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