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間看起來一定像個廢墟的概念,因為我總用已泛潮的書,跟疊高到已會刮到腳的CD,我將它們錯落成一個屋內的洞穴。我日日窩進去,享受著這些「不合時宜」的暖,然後培養一雙小獸的眼……兩個外星人的地球生存提案
●李明璁:
「看過無數電影聽過無數音樂,會發現自己匍匐而來的這段人生,原來竟是至今最為荒謬費解的一個怪奇文本。感謝馬欣奮力投出的這記直球,既無閃躲也沒取巧,勝負的定義已被改寫,因為勇敢、不羈,所以超越、自由。」這是2018年秋天馬欣出版《階級病院》時,我為她寫的一段話。
這兩年大家總問我:「你是不是都忙到沒睡覺?」我吐著舌點頭,好慘。可是,大家知道有一種「報復性熬夜」的狀態嗎?簡單說,就是因為白天忙得團團轉,幾乎無法停下來有自由支配的時間,所以到深夜即使累了也捨不得睡,想安靜任性翻個幾本書刊、聽個幾張唱片,甚至看部電影。
比如昨日,陰鬱星期一,一整天的電話與工作追殺,讓我回家什麼都不想做,隨手挑了楚浮《四百擊》DVD,又是它,都看過N次了。然後,我竟就看到睡著,非常沉,好像已經很久沒有那麼悠然入眠。
醒來時天還未明,窗外雀鳥卻已群聚。很平和的地球日出前刻,躺在床上我腦裡浮現起電影結尾畫面——一個超長鏡頭,少年不斷向無盡的海岸奔逃而去,最後一個定格,他回頭凝視著我們。
2018年秋天,我和馬欣碰巧在同時間出書,其實她也為我在書上寫了一段話:「我想,我跟明璁都是無可救藥的樂觀者,就算知道世道險惡,知道人心不容測試,我們仍有一些樂觀在支撐著,熱眼睹著這世界一絲變好的可能……他笑起來是這麼開心,因為知道人生禁不起悲觀,他比我勇敢多了。」
其實啊,我也沒那麼勇敢,只是因為相信,那些跟我們一樣流著外星血液的偉大前輩,他們創作的各種作品,日夜都在接著我們的墜落,並體貼地將我們彈起。
交換一個「外星人」的求生法則
●馬欣:
有些念念不忘的故事,總有一日會成為自己人生書頁上的折角。
後來怎麼翻總難跳開那一頁,如那本《過於喧囂的孤獨》。對我來說,那本書的情境就是一個巨大的膜,隔著外面眾聲的巨響,所有的訊息進到這膜裡來時,已經是片段的了,像被撕開來的雜音,回溯適才那一點燃燒不全的慾念。
我想,我房間看起來一定像個廢墟的概念,因為我總用已泛潮的書,跟疊高到已會刮到腳的CD,我將它們錯落成一個屋內的洞穴。我日日窩進去,享受著這些「不合時宜」的暖,然後培養一雙小獸的眼。
如同我看待這世界的繁華,總有幾分它們骨子裡正腐敗的錯覺,但這也是好的。因為腐敗中才會生出最妖豔的花,也如花在夜裡才有的不實光暈,與最接近塵土泥巴味,我喜歡那些浸了水的花紅柳綠;想像著即將敗壞的異香,這讓人走在都會裡很醒神,人性因慾望盛開的氣味,讓這城市像個花圃,臭香交疊而通天。
因此我活該就是個都市人,因喜歡那些沒有目的的水上花。但並非源自於什麼感性因素,而是這裡的「花季」不斷。拾了又積上了灰,沃土擴增且源源不絕,隨意被人丟擲的總比人們伸手搶的還快。
因此很喜歡日本新宿的夜晚,那裡入夜總有排放不出去的淤積感。那些積在人心底的慾望會嘶吼,像殘餘物般堆在某一個下水道裡,每個城市都有這味道,但新宿的妝殘得特別快,像是沒有迎來句點的逗點,那地靈得不到喘息。
在這世上有如獸大食量的聲息中,我聽著四處為要而要的風聲中,城市的慾望星火比萬家燈火還炙烈時,我遂挖了一個洞,或更貼切地說我下意識地挖了一個地道,放了「另一個自己」在裡面,這或許是很多人說我人跟我的文字不太像的原因。
像是持之以恆地挖地道一樣,挖好了一個不會落石,又能聽到外頭動靜的地洞,是這樣以一個字一個字的意念扒出來的,「如此不要被人找到就好了」這個念頭從小就有了,如此我可以愈挖愈深到一個地下室;有正當理由安居在我的潛意識裡就好了,這樣的「求生」意念,是我心裡的獸,認為躲開外頭巨獸狩獵的唯一方法嗎?
不知是否唯一方式,但是卻是我直覺所能找出的方法。
外面的花海仍紅火火的延燒著,我習慣關掉部分情感功能走入人群裡,以畫好重點的笑,以及被割捨過的字句,與這世界持續進行弱頻的交流。我羨慕能看似投身花海潛泳的人,這樣顏色加工過的世界,我體會到的不是「布希亞的憂鬱」,而是一個倒數計時,夢如條薄被的將褪未褪,半醒中的魔怔世界。
我以寫作拉出這像夢的被的一角,如同紀念,或是「消失」但不要再走失的一個依據,繼續著我的「Major Tom」迷航記,我或許不是個自閉症(未去確診),但我選擇了這樣讀夢的方式,維持我起碼的現實時空與僅有航道。
《過於喧囂的孤獨》裡那名碎紙工,或許在別人心裡他活在過去的時空,或是他身邊書本所構築的精神世界正在瓦解中,但我看到的卻是相反於他的這個唯物世界,是一個已經醒來,卻最終無法真正起身的夢。
如同我在某個救生艙裡,而這艘太空船上早已萬籟俱寂地飛進未知。
地板會被書壓垮、宇宙不會
●李明璁:
「房間堆滿報紙、雜誌超過二十年,地板終於承受不了重量而崩塌!連房間的主人都被紙張淹沒,還得仰賴搜救人員救出。這場罕見的意外發生在東京都。多到像座山的大量藏書如雪崩般滾滾而出,布滿在五十公尺寬的道路上,造成附近居民困擾……搜救隊和消防隊員接力地將雜誌不斷挖出,整個救援作業整整進行了兩小時!」
這段摘自《產經新聞》的報導,出自西牟田靖所著的《地板會被書壓垮嗎》。我讀到時竟笑了出來。想像自己是個導演,會很想拍出「大量藏書如雪崩滾滾而出」的魔幻感,然後是主角被紙本淹沒仰賴搜救隊將他挖出的荒謬橋段。
並非幸災樂禍,我之所以笑其實基於某種同理——身為一個重度紙本收藏者肯定會懂的熱情、偏執與風險。多數人大概很難想像,愛書成癡者散居在各個城市的角落,可能比《過於喧囂的孤獨》故事裡離群索居卻又翱翔宇宙的主角,還常感到真切的兩難焦慮——總在傷腦筋該如何收藏或捨棄這些印刷品。
就像我的書房、臥房與客廳,家裡這三個主要空間都堆滿了還不夠,書刊既像是一種攀緣植物不斷向四面八方蔓生,同時也像是根莖類植物,有著沉甸甸的接地重量感。漸漸地,餐廳、走道、桌椅、沙發、衣櫃、床上、地板,只要任何足以容納書刊大小的縫隙,都可能一不留神,就會如雨後春筍長出一根「書柱」。
一開始很正常,書就是直立排排站,直到它們頂上開始出現水平橫進的夥伴。而後從寬鬆餘裕,逐漸變得緊湊。還沒結束,接著是每一個書格前緣的空間也慢慢有書進駐。換句話說,之前擺放的書刊就這麼隨著時間推移而被「裡層化」了。
為了節省空間,書櫃外層改用水平堆疊。等一路上疊到書格頂端,若左右還有側縫,就垂直再擠個幾本。總之,設法讓每個書格,達到一種貪婪者去吃到飽、要把一個沙拉碗盡可能塞到「滿出來卻不至掉下來」的絕對狀態。
這狀態坦白說是讓愛書者心情矛盾,甚且有點哀傷的,畢竟你再也無法好好擺設陳列這些美好作品,像那些討喜的優雅文青書店一般,把書封立面當畫作展示。但轉念一想便覺無妨,因為這一切早已超越「對他人展示」的臨界,書櫃已不再如我曾於拙作《物裡學》中所言:「讓自我攤在其上」。
我發現與年齡歲數成正比的書刊藏量,反而讓自己變得愈來愈無法說明清楚或告訴他人,關於這座層層堆疊、亂中有序的城堡,到底什麼是「必讀必看」?又有哪些有趣的機關通道,讓沒有關係的人事物,朝著自體串連起來;也讓存在某種既定關係的人事物,重新發生化學變化。
相反的,宛如藤蔓無限延伸(這實在是過於耽美的譬喻,其實說穿了不過就是個像疊疊樂遊戲般)的書櫃,雖然在偶有地震的生活裡充滿了瞬間崩塌的風險,但它所圈圍出來的空間,更像是獨處者每日任性、安身立命的庇護所。
這正是波特萊爾在《巴黎的憂鬱》裡,所描繪白天不斷迎向人群的詩人,最終都得在每個夜裡的一盞孤燈,贖回慌亂煩躁的自己,眾人費解(甚至連自己也搞不清楚)的自己。
「她可以完完全全一個人……周遭的一切,全都在膨脹、閃光、作響和蒸發;身在其中,帶著一種肅穆,縮成一個外人看不透的楔型黑核,縮成為自己……她那自我,擺脫了一切羈絆,自由遨遊於最奇異的旅程中。」我非常喜歡吳爾芙這段生動極了的描述,這如果不是服用了迷幻藥物,肯定是有某種「外星」體質。
幸好可以蝸居在隨時可能崩塌的巨大書堆裡,我窺看著不斷展開又摺疊、再展開再摺疊的不同次元的銀河宇宙。何等難以言喻、壯闊又微細的風景。
音樂是飛越高牆的自由
●馬欣:
如果戴上耳機,有了音樂,我就有了結界,這世界的紛擾都成了背景音。
在音樂還沒出現在我世界前,我習慣像個土撥鼠挖地洞,並且在洞中傾聽著外界的動靜。偶爾冒出頭,是為看著這世界的變化,日日以發呆實行的「我在也不在」,是我學生時代的生存法則。
那像野生動物的學校啊,天真之外,也有野生味湍急的流動。人們嗅聞著彼此的恐懼與喜悅,因為每天相處,那裡像個動物園,卻收著剛從莽原上回來的小動物,我們這群初生之犢的動物直覺強烈,是善也沒來由,惡也沒邊界的地帶,是人憑直覺過活的少數幾年。
在那時期,我像哈利波特的同學,感受到了音樂就在某個月台,如沒有進入那「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你無法進入「霍格華茲學院」一般,人無法感受到進入音樂這王國的感受,那必須要在很年輕的時候,你闖進了某個高於現實的精神領域。
第一次感受的音樂的魔力,是在小學三年級。上小學後就因為家道中落,大起大落都落入師長與同學的眼中,我開始被霸凌,當時家中氣氛已經亂了,我習慣當我自己際遇的觀眾,準備迎接終歸要來的散場。
某日,我回到了無人的家(那時父母因為家變而奔忙),隨手抽出兄姊堆在桌上的唱片,無意中放了一首賽門與葛芬柯的〈沉默之聲〉。一句歌詞就這樣插播在我的腦海裡:「哈囉,黑暗,我的朋友。」
不知為何,這首歌的中文翻譯閃進我眼中時,突然讓我決了堤,大哭了起來。在黃昏的斜陽裡,我被遠方的陌生人撫慰了。這天,終於不只我一個人落單。
寂寞,是有人懂你後,才會發酵。我像一個餓久了的人一樣,下課就抽出一張唱片來聽。某日聽到了披頭四的〈Yesterday〉,發現他唱的不僅是往昔,而是歷歷在目,雖然聽不懂歌詞,但那份失去了什麼的鄉愁,仍落袋在我心底,懸著一份重量。
於是小三時的我,拿出年前的壓歲錢。鼓足了勇氣走進唱片行,說出我要買「披頭四」,並慎重地拿出了被我收好了的小紙條,上面寫著幾個大字:「昨日,披頭四」,如拿出了開啟這世界的密碼,老闆狐疑著,我像許願一般說:「真的。」然後拿了那個卡帶揣在懷中,相信這世上必然有誰能懂我。
如此這般,在遠方的他們扶起了跌倒的我,拍去我身上的灰塵,像是傳遞了一個訊息:「受傷並不是可恥的。」從那時起,體會了溫言鼓勵或許有用,但我知道有人在訴說心事,才能讓另一個人心底有了回音。
之後迎來了我的青春期,那時是台灣的變革期,萬年國會的改革、野百合學運。時代正亟待翻篇中,學校裡的浮動也正熱烈著,有的參加學運,有的熱中於社團或戀情。風風火火的青春,我生存在戒嚴與解嚴的夾縫中,從初中開始就是差一分打一下的封閉氣氛中。
當時一心想要擺脫桎梏,尤其是思想上的,包含瓊瑤掀起的十年大夢,這些都曾讓我窒息。我想追隨自由,因此除了啃咬一般讀著課外書外,其他的都寄託在搖滾上,當時英倫搖滾才是王道,尤其是布勒(Blur)樂團對拜金時代的嘲諷、綠洲樂團的不羈,甚至是70年代Pink Floyd的《The Wall》對僵化教條的批判,都像有人在高牆上鑿洞般,讓我看到一線天的無限。
而最衝擊我的,仍是在流行音樂中衝破藩籬,無論思想與性別符號都拆解重組的Prince跟瑪丹娜。他們兩人無論打扮或歌中的含意,都踢翻了所有僵化思考,讓你重新思考。那些理所當然的正常,只是一種公約數,並非是每人的真相。瑪丹娜翻轉了女生符號的公式,踩在父權上的高歌揚威,讓我終於在這小島上的耽溺情歌中鬆了綁,還原了我是誰,大於我是什麼性別的真理。
那Prince的才氣,放克的靈魂解放,更是花紅柳綠齊出地穿戴上身。Prince如同橫空出世的魔王般,混著足踏高跟鞋狠狠踩在當年衛道人士的神經上,以Motown靈騷嗓音加上放克深深地落腳在歷史上,給了當時僵化的社會一個震撼教育。他的吉他心碎又慓悍,他的舞蹈跳盡兩性極致,他的挑釁像是對這世界的不放棄。
簡直是個離家出走的孩子啊,無視於陳規地愛著這世界的醜陋媚俗,不惜踢翻了百年醬缸。
從他們身上,我才知道何謂衝破疆界,美醜並置的生命藝術。我固然是被栽在矩陣中,但如《刺激1995》電影中以一段《費加洛的婚禮》的音樂,讓囚犯的心飛越了高牆。那麼瑪丹娜與Prince給我的不只是心靈的自由,更是思想上的火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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