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國安五法天網已成,還要反滲透的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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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9 第4623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生小孩又不是拿錢辦事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國安五法天網已成,還要反滲透的補丁?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解決中火爭議的三個路徑
民意論壇 林祖嘉/經濟冷颼颼,人民超無感
聯合筆記/人口陷阱 知止不殆
「間接民意」打壓「直接民意」?
請問參選人:大陸是敵人或競爭者?
不牴觸中央 地方煤自治
能源政策 要廢核先廢煤
中火「慢燉」 法律供柴
「匪諜」訴諸恐懼 選戰失焦
顧著「舐癰吮痔」的官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生小孩又不是拿錢辦事
聯合報黑白集/聯合報

托育政策最近成了總統爭奪戰的聖杯。蔡英文喊出「零到六歲國家跟你一起養」;她忘了,郭台銘提出「零到六歲國家養」時,她還說這是「財政不可承受的負荷」。韓國瑜也宣布「零到六歲國家幫忙養」,張善政批綠營是「百分百抄襲」;衛福部長陳時中辯稱這是他的口號,「我們先喊的」。宋楚瑜更有遠見,說他兩千年就提過這政見。

大家爭來吵去,誰也無法證明自己是「始祖」,只說明政府廿年來不作為。誰先提的,其實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該生小孩的人會因為有津貼就去生嗎?

成篇累牘鼓勵生育的報告塞滿政府公文櫃,結論都不是發錢,而是實質減輕育兒重擔。例如:鼓勵男性育嬰假,擴大優質平價的公共托育,翻轉公私比到七比三等。此外,還要解決小學生四點下課,爸媽卻還在上班、加班的照顧空窗難題。這些沒一件容易,企業主的反彈就是政客的緊箍咒,人民心知肚明。

韓國瑜的政策是,生第一胎補助三萬元,第二胎起補助六萬元,每年另給六萬直到六歲,每年要花五七○億元。政委林萬億笑他「太少了」,政府現在平均一孩就投資六萬五,連任後還會加碼,可能上看十萬元,預算將增至一千億。這是加碼比賽嗎?

參選人的撒幣政策愈說愈浮誇。就是沒人敢提加稅,沒說這些天花亂墜的錢從哪裡來?只怕不論誰選上,都一樣債留子孫;新生兒一出世就背著國債,公平嗎?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國安五法天網已成,還要反滲透的補丁?
聯合報社論/聯合報

趁著「詐欺犯變共諜」的王立強之亂,民進黨急推《反滲透法》立法,計畫今天強行逕付二讀,當成本會期最後的「業績」。表面上看,蔡總統是擔心國家遭到外力滲透,必須立法。實質上,她上任三年多精心縫製反中的天羅地網,七月間立法院修完「國安五法」,民進黨才高呼「完成最後一塊拼圖」。如果拼圖已完成,為何還要趕在立院休會廿天前強加《反滲透法》這塊補丁?

說來奇怪,民進黨本會期的目標原本是要制訂「中共代理人法」,但因遭外界痛批「綠色恐怖」,日前才宣布擱置。但事隔兩天,禁不起深綠獨派反彈,民進黨突然又宣布《反滲透法》才是其第一目標;佐以王立強這個「詐欺犯共諜」緊咬藍營的演出,顯得天衣無縫。亦即,《反滲透法》這塊補丁,是要替代原先的「中共代理人法」那塊補丁,來鞏固民進黨抗中「天網」的神威。

外界難以理解的是,民進黨的反共天網已編織得那麼精心細密,「國安五法」才剛剛大修一回,為何還嫌不夠?而且,這塊新補丁和那塊舊補丁內容和名稱大不相同,如何彼此替換?內情說穿了,其實毫不神奇:民進黨要利用選前最後一刻趕製《反滲透法》,只是擔心民眾對「芒果乾」的恐懼仍不夠刻骨銘心,所以要再添加一劑重藥,確保大家恐共已極。即使王立強只是個「冒牌共諜」,能夠藉機栽一下對手的贓,也是不賺白不賺。

大家都看到,民進黨的「芒果乾」工廠其實是個文創事業,只要消費者的「紅色恐懼」保持一定水溫,他們就有無限商機,什麼名目的法律都訂得出來。檢視「國安五法」的修訂,其實已集綠營所有反中、恐中、欺罔思維之大成,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刑法》外患罪、《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所有可能縫隙都已填得滿滿。例如:兩岸任何政治協議必須事前事後均經國會「雙審議」及公投同意,退休將領參加中共政治活動的規範與懲罰,陸港澳敵對勢力納入《刑法》外患罪範疇,離退職涉密人員赴陸管制延長,國安機關得查處網路攻擊案件等。都已經管到妨礙人民權益,如此,還不算天羅地網嗎?

如今,民進黨還要加上《反滲透法》或「中共代理人法」的補丁,原因就在黨內獨派及時代力量、基進黨覺得還不夠,還要進一步推動「預防性」措施,來箝制台灣人民、團體或機構在兩岸間的交流或互動。這種思維,就如同追殺國民黨要及於其「附隨組織」一樣,方便反中陣營羅織罪名。試想,台灣民主化超過卅年,如今竟還有人戀戀不忘戒嚴時期的「虞犯」思維,要用政治意識形態為對手添加莫須有的罪名。當年令人聞風喪膽的《刑法》一百條「內亂罪」好不容易才廢除,現在民進黨竟想讓它利用《反滲透法》借屍還魂,它真要毀棄自己爭民主的歷史嗎?

對任何國家而言,防止境外勢力滲透,當然都是必要的工作。但以台灣經歷過的冷戰時期嚴酷鬥爭,今天的情勢會比當年更險峻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但民進黨自己一面升高挑釁,一面誇大其間危險,然後一面加強對內的箝制,這不是極其矛盾嗎?事實上,無論是《反滲透法》或「中共代理人法」的條文,都可納入既有的《國家安全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選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乃至《刑法》中去規範,沒有必要疊床架屋另立新法,這才符合法治的精神。

諷刺的是,民進黨對民生法案毫不關注,竟在立院會期尾聲想藉「假共諜」案收割《反滲透法》,證明它是一個不顧經濟民生的政黨。《反滲透法》表面上是為防止「境外敵對勢力」入侵,現實上卻被用來對付自己的人民和政敵,這也太卑鄙了!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解決中火爭議的三個路徑
經濟日報社論/經濟日報
近日中央與地方為了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生煤使用量,再度槓上,此案源起於中火生煤使用許可證到期,台中市府希望在展延時確定長期降低生煤使用量的目標;中央與台電則考量供電安全與機組調度彈性,立場與台中市政府相異。雙方在政治、法律、經濟與環保各面向攻防,在明年大選前的氣氛催化下,中火爭議正走向一個難以化解的僵局。

中火爭議的根本是,國人對燃煤發電影響健康的擔憂,中火又是國內最大的燃煤發電廠,近年中部地區空汙嚴重,除了境外汙染與當地貨車與汽機車的排氣汙染外,中火被中部居民視為最大的汙染源,從前市長林佳龍開始就希望限制中火的生煤使用量,現任市長盧秀燕承襲這樣的路線,也是她重要的競選政見。對中部居民來說,他們已經承受多年中火帶來的影響,短期希望降低燃煤量、中期希望汰除老舊機組、長期則希望中火轉型為燃氣電廠。

中部民眾的期盼能否實現,關鍵不在中火,而在蔡政府的能源轉型能否成功。減煤不只是中部人的期盼,已是國內外普遍的趨勢,但台灣在減少使用燃煤發電一事上仍有長遠的路要走。

台電多次強調中火減煤成效顯著,今年已減少使用300萬噸,但如果用台灣整體發電燃煤使用量來看,台電近三年的燃煤使用量不減反增,從2016年的2,616萬公噸,上升至去年的2,900萬公噸,而今年台電前九月燃煤量較去年同期增加45萬噸,以此推估,今年台電的燃煤使用量要較去年下降的挑戰極高。

我國當前無法快速降低燃煤發電的主因,是蔡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的目標要在2025年時用20%的再生能源發電取代現有的核能發電,但在再生能源占比提升前,台灣目前最穩定的能源選項只剩火力發電。2017年與2018年火力發電占比都超過八成,今年全年預估的占比也差不多。連續三年火力發電占比均逾八成,是台灣發電史上首見,無論蔡政府怎麼宣揚能源轉型政績,「以火養綠」都是當前的供電現況,這是國人反煤電的民怨根源,是地方政府積極推動反煤政策的核心因素。

「以火養綠」要付出空汙的代價,德國就是前車之鑑,但目前台灣的選擇有限。蔡政府已終止核四計畫,也確定不讓現有的核電廠延役,加上綠電已經大規模發包和投入資源,現在已沒有回頭路,因為「頭已洗了一半」。在綠電占比提升前,燃煤與燃氣發電將是我國的供電主力,如何在供電安全、空汙防制與電價穩定三個面向中取得最好的妥協方案,中央和台電與各地方政府必須理性討論,儘速找出可行的解決路徑。

首先,我們建議中火老舊機組暫不除役改列備援機組,在其他供電機組出現重大突發性故障時,至少還擁有備援選項,但台電必須與台中市府對中火老舊機組的使用達成明確的共識。其次,台電近年雖然加大對老舊機組汙染防制設備的投資,但力道與速度仍顯不夠,今年稍早中火排放水汙染一事即可看出,台電要做的事情還很多。其三是政府必須留意電價上漲的壓力,今年台電為了控制空汙增加使用天然氣發電,前九月台電虧損84億,雖然在政府介入下國內電價連三凍漲,但電價走升的陰霾難除,這亦是產業界關心的議題。

在選前的激昂政治氣氛中,我們擔心中央與地方政府無法理性解決中火爭議,不論中央擴大收回地方控管生煤使用的權限,或地方政府透過各種方式卡住在地燃煤發電廠的運作,都無益於化解當前的僵局。若中火問題演變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火車對撞,不但無助空汙防制,還可能波及供電安全與電價穩定,期盼政府不要用政治手段解決中火問題。

   
民意論壇
林祖嘉/經濟冷颼颼,人民超無感
林祖嘉/聯合報

選舉到了,蔡英文總統及一些政府官員,經常把一些台灣經濟表現來說嘴當政績。其中最重要的兩個經濟數據,一個說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率是四小龍表現最好的,但他們沒說的是,過去三年台灣平均經濟成長率二點四%,是四小龍最低的,低於韓、星與香港的三%、二點九%及三點一%。而且,去年人均所得二點五萬美元也遠遠低於這些國家。

另外一個重要「政績」是,政府不斷宣稱台商回台投資金額已超過七千億台幣,但目前還沒看到任何台商把投資錢匯回來。重要的是,這次台商回台投資主因,是美中貿易戰導致的結果,跟政府的政策關係不大。

受到美中貿易戰影響,四小龍進出口都受到衝擊,到十月為止,我出口與訂單成長率分別為負二點五%與負五點八%。前不久一項統計顯示,今年前九個月我上市公司總獲利只有一點四兆,比去年同期下滑十九%,就是最好佐證。

受到出口衰退影響,上半年國內幾個經濟機構都預測,今年經濟成長率面臨保二問題,沒想到一個月後的八月中,主計總處就把經濟成長率由二點一九%,拉高到二點四六%,理由之一就是把部分台商投資金額列入考量,因此同時拉高國內投資與經濟成長率。

其實台商回台投資統計有二個問題:第一、這些金額都是來自台灣,這到底算是回台投資,或是原本就要在台灣的投資?因為在政府歡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中,給予台商一點五%利息補貼,非常接近現在市場利率,使得台商借款幾乎是完全不用利息;因此多少台商原本就要在台灣投資的,現在改稱回台投資,然後得以免息借用這些資金。

第二、真正重要的是有多少投資會實際執行,或是多久會實現。因為企業投資需要花時間去購地、建廠房,然後再僱用員工等等,這些都需要時間。調查結果顯示,這些投資案平均要三到五年,同時在七千億協議投資金額中,企業宣稱今年會落地投資金額約二千億,然後政府部門就會把這預估的二千億列入今年國內資本形成,成為經濟成長率中一項重要數據。

問題是,現在已接近年底,如果這二千億並沒有進來會如何?沒關係,反正政府先把這些數據列進去,當做今年業績,等明年再來修正此數據,到時選舉已結束,也不會有人再關心。

最後,二點四六%的經濟成長率和七千億投資大餅,一般老百姓會有感覺嗎?更重要的是,這些執行初期投資,絕大部分應該還是在購地建廠,對於增聘員工部分應該很少,否則台灣失業率應該大幅下降才對。

其實,經濟現況好不好,國人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感受,應該最為真實;建議大家平時沒事的話到夜市走走,尤其是非假日時間,相信會看到絕大多數夜市攤商是非常辛苦的;同樣的,許多景點也只在例假日時人潮比較多,平時景區人數很少。台灣現在庶民經濟真的是冷颼颼,政府拿出來的數據,人民可說是完全無感!或許真的只有那些吃飽飽的執政黨人士,才會覺得台灣的經濟不錯吧!

(作者為政大經濟系教授)

   
聯合筆記/人口陷阱 知止不殆
李春/聯合報

中國好多事都在意料之外,最新一個是「高鐵王國」中國,高鐵幾乎全線虧損,而且總虧損額和負債額都是驚人數字。中國高鐵虧損來因很多,但有個意想不到的說法,叫「人口陷阱」。

中國高鐵虧損的實際狀況,按上市公司報告訊息,是說十八個鐵路局,有十二個虧損;中國有一百多條高鐵線,目前對外說六條賺錢,其餘虧損。而高鐵虧損好多年,專家們一致分析,是說投入高、耗資大、運營和維護成本也高得不得了。有人再細細探求,原來賺錢的跟 「人口紅利」有關,虧損的大多數是跌在「人口陷阱」中。

因何把高鐵與人口拉到一起說,因快速運幹系統建成後,能否賺錢客流決定。中國高鐵條條高成本,以北京到上海能賺錢的論,一趟列車七節車廂,每節以百人計,再算上座率是八十%,則跑一趟最好收四十萬元人民幣,而五小時車程電費就要十萬元人民幣。別的線路,運營成本也要那麼多,但上座率沒那麼高,只能虧了。

中國經濟,千萬不能提「陷阱」,因為近年來「陷阱」論太多,有的還應驗了,如經濟發展階段的「中等收入陷阱」,之前有人說已大步跨過,現在證明還在設法逾越中;著名的「修昔底德陷阱」,即崛起大國與原大國之爭,現在也證明閃不開,只看戰爭能不能躲過了。

那麼「人口陷阱」是什麼東西呢?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蔡昉說,中國人口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符號性變化,人口紅利消失了。

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說,從一九九零年代初開始,中國人口就慢慢滑入負能量十分隱蔽的低生育陷阱。人口是社會生活主體,是社會生存基礎,是社會發展動力。中國世無其匹的迅疾人口轉變經驗和教訓表明,低生育目標的實現,絲毫不意味著人口問題的終結,相反倒是如影隨形地伴隨著人口問題的轉型,這就是以低生育為源頭和核心的新人口問題的產生。

大致上低生育陷阱加上人口紅利消失,就是專家說的「人口陷阱」。其殺傷力當然不只令高鐵虧損,蔡昉警告說,人口紅利消失導致勞動力短缺,勞動力短缺決定人力資本改善速度下降,投資回報率下降及資源重配置效率減慢,因此導致經濟潛在增長率下降。

   
「間接民意」打壓「直接民意」?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聯合報

投票日在即,綠委力推咸認係「選舉操作」的「反滲透法」立法。姑不論該法草案內容爭議,倘將同陣營同批人之前急切立法,讓公投與大選脫鉤;相較而論,其荒謬處與對國內民主法治帶來效應,宜深加檢討。

首先,意圖利用公投影響選舉,實源自陳水扁執政時期。豈料民進黨二度執政,反被「以其人之道還施彼身」,間接導致去年底選舉結果。以致該黨有為避免日後公投左右選舉,不惜大幅削弱公投機能,假藉「技術問題」強修公投法之舉。如今更想利用國會人數優勢,於選前關鍵時刻,欲通過具高度政治性,被喻為「兩顆子彈」新版的反滲透法。操縱選舉意圖,昭然若揭。

前後對照除讓人有「昨是今非」之憾,也無異濫用「間接民意」,打壓「直接民意」。

再則,公投固不無受政治力主導或操控之可能。但若以去年而論,諸多公投議題,例如電業法修正、同婚等,仍不乏屬大眾聚焦關注,社會長期討論,具有公益重要性者。

反觀反滲透法前身的中共代理人修法,在台商與媒體強烈反對下「胎死腹中」。足證該性質法案,既無急迫性,也不受民意青睞。而本質「換湯不換藥」的反滲透法,其最新且較有據的立法理由,不過是一樁充斥疑點、犯罪確定遙遙無期的海外共諜投誠案。試問此法通過的必要性,能與中共代理人修法有何差異?相比之下,犧牲公投的正當性又何在?

另公投通過後,將發生原法律、條例因複決失效、立法原則因創制落實立法,與行政當局應為實現有關政策內容的必要處置等效果。公投法第卅條既有明文,較無疑義。然選前「立法助選」,倉促上路的後遺症,卻是一旦選舉變天,新的國會或政府,恐將針對該法,重新審議加以變更或廢除、聲請釋憲,甚至行使抵抗權等,抵制其適用。不僅浪費社會成本,賠掉法律尊嚴與威信,也將延續或加劇朝野對立衝突,流弊匪淺。

以選舉影響力言,既不容許公投綁大選,舉重以明輕,更不該立法助選。正本清源之道,應是取法「行政中立」概念,以法律明定,於大選投票日前一定時期內,除有急迫處分必要性外,立院應不許審議通過,可能影響選情的,包括人事、預算、財稅、國安及兩岸等內容法案,以杜絕弊端,確保選舉公平性。

主政者機關算盡,一面把民主「關鳥籠」,一面硬推違反民意的法律,或將作繭自縛,對自身選舉未必有利。香港反送中衝突與區議會選舉擁港府派慘敗,殷鑑不遠。綠委諸公,能無儆惕乎?

   
請問參選人:大陸是敵人或競爭者?
羅慶生/淡江大學整合戰略與科技中/聯合報

中國因素已成總統大選主調,泛綠陣營也操作具針對性的《反滲透法》立法,以維護台灣的「國家安全」。中國大陸是影響台灣安全最重要外部因素,為國人共識。但對中國大陸身分認定,實為我國家安全政策基礎,必須明確界定。但各陣營對此都語焉不詳。

民進黨目前操作,包括《反滲透法》立法、支持香港「抗中運動」,與「共諜案」催化,都視中國大陸為「敵對勢力」預設。但果真如此嗎?無論蔡或韓陣營,都應在選前講清楚,供選民抉擇。

在國際關係領域,國家行為者的身分認定有三種:即敵人、競爭者,與朋友。兩岸在一九五○年代是兵戎相見的敵人,一九八○年代後逐漸成為競爭者,但仍未達到朋友氛圍。這從兩岸軍事仍以對方為假想敵理解。

敵人與競爭者差別,在於競爭者雖然競爭,也有合作空間,且互相交往。敵人則不然,例如冷戰時期美蘇與國共。在敵人氛圍下,民間來往是「通匪」,貿易是「資敵」,且最後常趨向戰爭。因此川普上任後發布《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雖將中、俄定位為「競爭對手」,但也不忘強調「競爭並不總意味著敵對,也不一定導致不可避免的衝突」。美中間雖在科技、貿易與南海等議題上競爭不斷,但維持合作以尋求更公平經貿利益原則,是明確的。正如該報告所指:經濟安全就是國家安全。

回到原來問題。在韓陣營,雖然沒講清楚,但維持兩岸「競爭者」企圖較為明顯。選民也期望他能講清楚,讓國人對他訪港進「中聯辦」行動釋疑。但對蔡陣營,真的是要改變現狀,將中國大陸視為「敵人」嗎?果如此,則兩岸交往將愈趨減少、貿易將逐漸中斷,最後趨向戰爭,人民能接受嗎?

有論者謂:這不過是選前現象,選後會回到正常。綠營勝選後常會發表「對中友善」論述,以維持兩岸穩定。例如陳水扁當選後「四不一沒有」,以及蔡英文第一任時「維持現狀」。但果真如此,則形同「選前騙台灣人、選後騙大陸人」。這並非民主選舉的正常表現,也必須承擔風險:中共真的那麼好騙嗎?

   
不牴觸中央 地方煤自治
紀俊臣/銘傳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聯合報

近日來,台中火力發電廠與台中市政府對明年燃煤數量許可證核發爭議,其實就是中央與地方就特定個案的爭議事件;爭議的標的,即是地方自治團體制定的「自治條例」,可否比中央法規命令更為嚴格的「限制」規定。

就行政程序法規定,中央法規除法律外,尚有法規命令和行政規則,前者要有法律明文授權;其所規制標的,亦要有法律明文授權,對人民始具拘束力。至後者係針對組織內部人員之規範,對人民而言,並無直接拘束力。

本案所涉及空氣汙染防制法授權的「固定汙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新修正條文,在第四十二條規定,直轄市審核許可證的五項「限制審核行為」事項。該等限制規定對地方主管機關行使公權力的「自治權」行使,自是拘束。問題是,中央主管機關究有無權限,以中央法規命令方式,訂定「限縮自治權行使」規制,此係爭議所在。

依司法院民國一○五年四月廿四日公布之釋字第七三八號解釋。由該號解釋主文及其理由書,明確說明中央不得就法律所未禁制事項,逕以行政命令侵害地方自治團體基於公益原則,所為自治條例超越法律規定事項的自治權行使。質言之,祇要中央形式意義法律未加禁制規定,地方即有其自治權,得依自治條例授權,在維護公益所必要範圍內,增加人民負擔之強制處分。

中火燃燒生煤或石油焦,依法須向各該事務所在之地方自治團體所屬行政機關申請許可,台中市政府核發許可證明時之「附款」行政處分,該附款處分如係增加空氣汙染法所未禁制的附款事項,就公益言,其如有自治條例依據,即具有審核「許可證」的「條件設定」,無牴觸中央法律致生無效之情事。

中央如係以法規命令之形式所為限制規定,竟有與自治條例相競合者,各該自治條例如依上開司法解釋,並不生無效之立法爭議。因之,台中市政府對中火燃煤數量限制,即使有中央法規命令授權,除非形式法律有禁制地方另為更嚴格規制外,儘管經由中央主管機關以行政規則式解釋或法規命令之明文規定,亦不生牴觸中央法律,而自始不生效力情事。此外,對第九條得有十%容許差值,亦須依上揭司法解釋理解。

是以,中央與地方允宜依司法院釋字第七三八號解釋意旨,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權。質言之,中央如基於依法行政原則所為公權力行使需要,須在空氣汙染防制法以「法律」形式,對審查行為有明文限制規定;否則片面逕以「法規命令」形式,並不生下位法牴觸上位法之「無效」爭議;亦即台中市政府有其增加附款條件之「負擔處分」公權力。

   
能源政策 要廢核先廢煤
張炎銘/退休人員(台中市)/聯合報

環保署函文台中火力發電廠,放寬燃煤許可使用量百分之十,看似解除台電的燃「煤」之急,但自失環保本職,大開環保倒車,讓人失望。

台電職責是穩定供電,電源配比該如何,應該最清楚。但執政黨抱著反核神主牌,硬要廢核;但燃煤傷身,也暖化環境、改變氣候;用天然氣,卡關環評也不便宜;綠能昂貴也不夠穩定,所以無論如何努力,要廢核又要穩定供電、不大漲電價,已是不可能任務。個人同情台電,即使非常努力,但在躁進能源政策下,注定成為眾矢之的,未來若缺電或大漲電價,都將是挨罵的替死鬼。

全世界幾次核災,若能夠不用核能,大家都高興;但民眾未必清楚因此必須付出的代價。若要台灣民眾在核能與煤能二選一,我想大多數人會選擇核能。核能經過數十年運轉,出狀況的機率微乎其微,但肺癌比起遙不可及核災,卻是明顯的事實與威脅。

台灣肺癌發生率亞洲第二,中部地區民眾罹患「肺部及氣管支氣管」癌症比廿年前增加近五倍。雖然空汙不是肺癌唯一因素,但出外戴口罩、家中開啟空氣清淨機生活,也不該是國人的日常。

去年底公投,人民已清楚表明,反對目前廢核政策,政府其實有漂亮下台階,可更改躁進、不實際的廢核。可惜,傲慢的執政黨,反過來貶斥選民不夠進步,他家的神主牌只允許民眾膜拜,不允許質疑與修改。

面對中彰投三縣市長砲火及民意反彈,經濟部次長竟扯出張善政當院長時,中火生煤用量最高來反擊。除了拉扯歷史共業外,有何進步價值?況且二○一六年台中市長林佳龍通過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難道是用來糊弄、欺騙?目前比過去用煤少,有何可驕傲?逐年減煤是共識與底線,個人甚至認為,在野黨可提「要廢核先廢煤」主張,相信民眾願意支持。

或許經濟部為發展經濟可不管燃煤使用量,但執政黨躁進又不顧民意的能源政策,嚴重危害民眾健康,人民還要繼續埋單嗎?

   
中火「慢燉」 法律供柴
宮文祥/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聯合報

對於環保署是否有權放寬台中火力發電廠百分之十燃煤許可量,在藍綠攻防之外,仍應檢視其適法性,以免淪口水之爭。

中央係依空汙防制法第廿四與廿八條規定,授權訂定「固定汙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確實允許在一定條件下「得」有百分之十容許差值。

此外,同辦法第五十七條更規定,符合其所列情況下,可不受到前述第九條百分之十容許差值限制。但在中央強硬態度下,以下幾點或有其釐清必要。

首先,既是審核機關,此審核權應如何定位?地方政府是否已弱化成中央委辦機關?這固然還涉及全國一致性之必要,但面對中部空汙,何來全國一致性?且不論空汙法規定,就地方自治在憲法所受保障,及當初雲林縣政府禁用生煤及石油焦爭議,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甚至直言,應尋求大法官解釋以定分止爭。

更不要說,不僅環保本因地制宜(新空汙法也做此強調),也回應巴黎協定要求,強化城市與次國家體系應積極參與及回應全球暖化要求。這精神同樣見諸我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定。

即便檢視既有實定法,前述規定同樣有再斟酌之處。所謂「得」,誰才是可為「得」主體?這樣授權,有無逾越母法?審核機關可否做適度、且必要調整?若否,是否掏空審核機關權限?於此同時,自治條例中已規定前述審核,業者「應配合環保局每年重新檢討之空氣品質狀況,減少生煤使用之比例…」。若此,就中火欲主張信賴保護,恐怕即有疑義。誠如當初中科三期一案,環保團體也都主張,不應予業者有存續保障。

最後,前述授權辦法第五十七條,有關「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得不受百分之十容許差值限制),在所謂授權命令中又做再次授權,是否有違行政法上禁止再授權原則?

綜此,政治問題政治解決,但法律問題還是應該再思考。即便相關數據訴說著汙染已有改善,然,面對環境保護、改善,不僅是國家責任、也應是業者義務,絕不是做為可容忍「那就多一點汙染」也沒關係理由,尤其當這藉口是來自公權力的直接肯認。

   
「匪諜」訴諸恐懼 選戰失焦
許立融/研究生(台中市)/聯合報

當台灣民眾對王立強共諜案還是霧裡看花時,接連爆出向心夫婦在台涉共諜案遭限制出境,又有綠委直指向心背後指揮者—聶力,二○一六年曾與國民黨吳斯懷在北京同台演講,影射「通諜」意味濃厚。無獨有偶,憲指部保防單元劇宣傳海報遭質疑是否違反行政中立?

選舉時,「恐懼行銷」也許會遲到,但它從不缺席。

「訴諸恐懼」,最為人所知的例子,莫過於一九六四年美國總統大選,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林登.詹森以一支名為《雛菊女孩》的電視廣告,將小女孩摘數花瓣的稚嫩,對比發射飛彈倒數計時的緊張,伴隨核彈爆炸的聲響及蕈狀雲,指涉若此次選舉沒有投給詹森,發生戰爭的後果將難以想像,雖然播出當日隨即被停播,但仍被視為是詹森最後獲勝的關鍵之一。

恐懼與憤怒往往形影不離,蔡英文總統從年初力抗「習五點」,到操作香港「反送中」的恐懼情緒,讓「芒果乾」成為她連任的續命符。

雖然先前力推的中共代理人法因窒礙難行,最後雷聲大雨點小,但綠營在王立強共諜案爆發後,又馬上傾全黨之力推反滲透法草案,選舉操作意圖昭然若揭。不可否認,對岸滲透力量不容小覷,但芒果乾成為總統選戰的主旋律,最終蒙受損失的,仍是情感不斷被操弄的選民。

   
顧著「舐癰吮痔」的官
楊均承/退休人士(台南市)/聯合報

當官,是非常過癮的事,清末小說「官場現形記」序文開頭就說:「官之位,高矣!官之名,貴矣!官之權,大矣!官之威,重矣~五尺童子皆能知之」。說的不是一般規矩小吏,而是官箴蕩然官德無存的大員。這是末世亂象,這些年我們也見識不少了官場荒謬,儼然重寫官場現形記。

為了搏取關愛的眼神,必須異軍突起,終南捷徑莫過於「舐癰吮痔」。莊子說了一個故事,秦王身上有惡瘡。於是下詔召醫,能吸出癰、痔重賞。有人名不見經傳獲賞無數,被莊子痛斥:「你舔了多少膿痔,快滾!」

王立強事件,黨政軍和媒體集體吮癰,人民觀劇之餘,不禁問:「國安單位幹嘛要掌控一個大陸在逃詐欺犯」?莒光日抓匪諜橋段,國防部要人民不要多做聯想,但是觀者會心一笑之餘,對這種丑表功也只有痛斥,實也無可奈何。

笑罵者痛心疾首,但主事者儘可怡然高坐,只是不知怕不怕春秋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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