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

與Apple Watch相比,努比亞腕機是創新還是雞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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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第295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解析設計資料庫對保護範圍和侵權判斷之影響---以英國高等法院[2018] EWHC 173為例
   
法規訴訟 2018年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二):比照最低權利金才是無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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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創新 與Apple Watch相比,努比亞腕機是創新還是雞肋?
   
 
解析設計資料庫對保護範圍和侵權判斷之影響---以英國高等法院[2018] EWHC 173為例
葉雪美╱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這些年,歐盟設計的侵權訴訟或無效審查案件中相關的法律解釋及判斷原則逐漸明確,在Samsung v. Apple案件,英國高等法院專利法庭說明,註冊設計侵害相關的因素:(1)定義產品與設計領域,(2)相當認知的使用者,(3)設計自由度與設計限制,(4)整體印象之比對分析。在PMS國際公司 v. Magmatic公司案件中,英國上訴法院說明註冊設計保護範圍必須由設計本身來確定。
※本文摘錄自[解析設計資料庫對保護範圍和侵權判斷之影響---以英國高等法院[2018] EWHC 173為例]

2018年,英國高等法院在L'Or�縱l v. RN Ventures案件中說明,設計資料庫對於設計自由度與設計保護範圍的影響。本文中介紹L'Or�縱l v. RN Ventures案件,說明設計資料庫對於註冊設計權範圍的影響,以及對整體印象比對與侵權判斷之影響,希望能提供給國內專利業者與法界人士在設計專利侵害鑑定及訴訟攻防時可作為參考之用。

事實背景

L'Or�縱l公司2004年2月25日提出歐洲專利申請,2013年10月公告專利號 1 722 699 B1(699專利),另於2005年9月22日申請歐盟註冊設計RCD 000407747-0001「電動洗臉刷」(747設計,如圖1),又於2009年10月23日申請歐盟註冊設計RCD 001175046-0001(046設計,如圖2)。2016年,L'Or�縱l公司(原告)控告RN Ventures (被告RN)侵害其擁有的699專利和747設計與046設計,主張被告的Magnitone產品(如圖3)不僅侵害原告的歐洲699專利,也侵害了747設計與046設計。被告RN Ventures並未質疑747設計與146設計的有效性,但主張根據設計標的和設計自由度的限制,它們的保護範圍是很狹窄的。

圖1:L'Or�縱l公司之747歐盟註冊設計

圖2:L'Or�縱l公司之046歐盟註冊設計

圖3:RN Ventures的Magnitone產品

歐盟設計法相關規定與法律解釋

設計法第10條(1)項規定:歐盟設計保護範圍包含任何不會使相當認知的使用者(informed user)產生不同的整體印象(overall impression)之設計,其中也包含應用於不同種類的產品。(2)項:在評估保護範圍時,設計師發展設計的自由度應納入考量。

相當認知的使用者

在The Proctor & Gamble案例,英國最高法院上訴法庭說明:Fysh法官在Woodhouse案件的見解是正確的,「相當認知的使用者」不是產品的製造者,也不是街上的路人甲(the man in the street),而是一般的使用者(regular user);他可能是個消費者或購買者、或是因工作上的需要而使用或熟悉前述物品的人士。他必須對該類產品的趨勢與功能、一些基本的技術因素有實務上的認知(awareness)。而所謂的「相當認知」是指,對註冊設計所實施或應用的產品的熟悉程度高於商標法中的一般消費者,也要有「產品的市場」與「產品近年的設計趨勢」的概念。

Samsung v. Apple案件中,英國高等法院榮譽法官Birss QC說明「相當認知的使用者」的資格條件和屬性,而上訴法院也確認他的見解:(1)他(或她)是註冊設計想要應用或實施的產品的使用者,(2)不同於商標法中的普通消費者,而是一個細心的觀察者,(3)對於註冊設計領域的一般知識、正常該有的設計特徵以及在相關領域既有的設計,(4)對於相關產品會有興趣,在使用產品時會顯現出較高的注意程度,(5)除非有特殊情況或產品本身的特殊性質,通常他會對註冊設計與被告產品進行直接比對,(6)不可將設計分解為各個細部特徵比對,而是整體設計觀察比較,(7)不要過於仔細觀察兩者之間極細微的差異。

高等法院Henry Carr法官認為:747設計與046設計應用的產品是電動洗臉刷,被告的Magnitone產品也是電動洗臉刷,因此,在本案中,相當認知的使用者是觀察力敏銳的電動皮膚刷使用者。【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239期:解析設計資料庫對保護範圍和侵權判斷之影響---以英國高等法院[2018] EWHC 173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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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二):比照最低權利金才是無歧視?
楊智傑/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的第二個爭議,在於UP對華為所提出的要約,比起對三星所收取權利金來得高,是否違反無歧視原則。但是英國法院認為,所謂的無歧視原則,應該與公平合理連在一起解讀,亦即必須是比照公平合理的權利金,才算是符合無歧視原則。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對華為所提出的授權金要約高於三星

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的第二個爭議,在於華為主張,UP(Unwired Planet)所提出的授權要約,授權金比起對三星的授權金來的高許多,所以不符合FRAND承諾中的「非歧視」(non-discrimination)。

華為認為,UP與三星談成的全球授權契約的權利金,跟提供給華為的授權要約,對華為要求的權利金高很多。所以華為原本希望一審法官若自己決定合理權利金,應該比照UP給三星的權利金費率。

一審Birss法官認為,所謂的非歧視授權義務,只是一個一般性的、決定授權金費率基準的義務,或者,只要當兩個授權之間的差距,大到會扭曲競爭,才算是違反對ETSI標準制訂組織的FRAND承諾。而法官認為,華為並沒有證明,在三星授權契約與對華為所提出的授權要約之間的差距,大到足以扭曲競爭。

三星授權契約

UP與三星的專利組合授權契約乃於2016年7月28日簽署,剛好是在PanOptis公司收購UP公司之後不久。

在三星授權契約中,三星支付一大筆授權金,並將一批專利組合轉讓給UP公司,以換取UP的標準必要專利與非標準必要專利的全球授權,並且放棄過去的損害賠償請求。

若要將三星授權的條件,做為參考基準,則必須先將三星移轉給UP公司的專利的價值算出,也把非標準必要專利的價值算出來,接著才將剩餘的價值,分配給4G專利組合、3G專利組合、2G專利組合的價值。法院採取專利證人所提出的分析報告,且給三星的授權費率,大幅的低於對華為所提出的授權要約費率。

PanOptis公司收購UP以及想與三星策略合作

UP公司主張,之所以在三星授權契約中的授權費率較低,是因為三星與PanOptis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以及PanOptis在收購UP公司之前,UP公司出現的財務危機。

UP公司主張,之所以給三星授權的費率較低,要考量到當時UP公司面臨的財務窘境。在2015年3月時,原本PanOptis公司想購買UP公司的專利組合,開價7,500萬美金,但沒有談成。同時,從2014年7月起,PanOptis公司與三星進行協商,包括三星得到PanOptis公司其他電信專利授權的可能性,以及價談其他策略合作的可能性。

到2015年7月,UP公司主動接恰PanOptis公司,希望PanOptis公司收購UP公司。2015年9月,PanOptis公司出價3,500萬美金。

PanOptis公司之所以對收購UP公司有興趣,是希望想與三興建立信賴關係,因為當時UP公司正與三星公司洽談專利組合授權。PanOptis希望維持與三星公司的策略合作,他們認為這很重要,且在未來會有很大價值。

在PanOptis 公司收購UP公司時,當時UP公司處於嚴重的財務困難。UP公司只有與Lenovo公司談成專利授權,且在多國提起訴訟,耗費非常多的訴訟費用。到2015年年底時,UP公司接近破產。原本PanOptis公司之前的出價是5,000萬美金,到2016年3月降價到4,000萬美金,就是因為UP的財務問題繼續惡化。UP急需要現金挹注,之所以收購價格比市場客觀價格來得低,就是因為UP公司面臨破產。

另外,PanOptis公司也與Ericsson公司有合作關係,PanOptis之所以想買下UP公司,也是希望加強其與Ericsson公司之間的策略合作。

權利金無歧視的意思?

何謂無歧視授權?Birss法官討論有四種可能性。

  1. 嚴格的統一授權金,對所有的被授權人都一樣。但這幾乎做不到。
  2. FRAND授權費率基準(benchmark FRAND rate approach)。其要求的無歧視授權,其授權費率必須從專利價值推論出來的合理權利金基準。
  3. 單純地必須向所有人提供授權,但對授權金的費率不介入。倘若授權金費率過高,則必須仰賴競爭法的介入。
  4. 類似情況的公司,應該獲得類似的授權費率。

Birss法官認為,所謂的無歧視義務,應該採取第二種解釋:只要所提出的權利金,乃一般性的(general),是公平、合理的估算專利價值,提出一個費率基準,對所有想取得授權的人都提供一樣的條件,這樣就符合無歧視義務。

Birss法官提出,華為所主張的無歧視的概念,是一種硬角的無歧視(hard-edged discrimination)原則,屬於第四種解釋。

無歧視的權利金應該也必須是合理的權利金

Birss法官認為,大部分時候,公平、合理、無歧視這三個概念,都是彼此相關,而非各自獨立。有人可能認為,當給一個廠商一個不公平、不合理的授權條件,基於無歧視原則,也要給別的廠商不公平、不合理的授權條件,這就是Birss法官所謂的硬角的無歧視原則。但Birss法官認為,所謂的無歧視原則,應該和公平、合理擺在一起,純粹從專利價值來推算出合理的權利金,找到合理權利金的基準,並對所有人提出相同的授權要約,這樣的權利金基準不會因為被授權人是誰而改變,符合FRAND承諾,也同時是無歧視的。

套用在本案中。由於UP對三星的授權費率比較低,但並非公平合理基準的權利金。華為的立場是所謂的突出的無歧視原則,亦即將無歧視原則單獨來看,要求UP對華為也必須授權比較低的權利金。

上訴法院提出許多理由,說明其支持採取一般性的無歧視原則。其中,上訴法院提到,之前在標準制訂組織討論時,已經否決了最優惠待遇授權承諾,而採取的是公平合理無歧視承諾。如果像華為所要求的,一旦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對某個被授權人授權的費率低於合理授權基準,就必須對後來其他的人也授權相同的費率,實質上就等同於要求採取最優惠待遇授權。但這個政策是已經被否定的政策。

結語

根據本案英國法院的見解,強調所謂的無歧視原則,必須與公平合理連在一起解讀。合理的權利金必須是純粹專利價值推論出來的合理權利金,而無歧視則是要求必須以這樣的合理權利金為基準,作為比較的出發點。

延伸閱讀:2018年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一)全球範圍授權才算符合FRAND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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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宏春:半導體測試風雨30年,從被「卡脖子」到中國國產設備崛起
樂川/愛集微
※ 本文由愛集微授權北美智權報刊登

范宏春,上海交通大學微電子所研究生畢業。曾任惠普(後來改名Agilent,安捷倫)業務經理,主管IC測試機的銷售;2002年底,加入一家新創IC設計公司任運營和市場副總;2006年至今,任台灣電子測試設備廠商致茂電子(Chroma)半導體測試事業部中國區總經理。

隨著半導體技術的發展,業界對測試的理解越來越深刻,要求也越來越高。作為中國本土最老一批半導體測試人,范宏春在這一領域堅守了數十年。他唏噓地說,最早一批的測試(ATE)人後來多數都轉行了,留下來的人估計不到5個,「圈子太小,廠商就那幾家,工作都不好找」。而他堅守至今,也見證了中國積體電路及半導體測試行業從一開始的艱辛到現在蓬勃發展的歷程。

國外技術封鎖,中國在核心技術上被「卡脖子」

上海在中國電子儀表工業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早在20世紀20年代末,就相繼出現了一批民族資本廠商。新中國成立後,上海電子儀表工業獲得新生,規模從小到大,技術從低階到高階,逐步形成了具有相當生產規模、種類比較齊全的新興工業部門,成為全國電子儀表生產、出口、科學研究基地之一。

至1990年末,上海電子儀表工業擁有集團性公司11家、電子電腦製造企業11家,曾經一度上海無線電一廠到三十六廠,均有過輝煌的過往。

在這樣的生活背景下,范宏春從小對電子產品及動手做手工展現出了極大的興趣,並組裝過自己的第一台收音機。在少年范宏春的心中,長大後能進入無線電廠的辦公室裡上班,是一個非常體面的工作。於是1984年,范宏春從上海最為頂尖的中學之一 — 華師大二附中畢業,進入上海交大電子工程專業。

范宏春回憶,他們這一代人經歷的最大變化是,從一個封閉的社會到與世界各種先進的理念和技術開始接觸,這使得他也充滿了一種時代賦予的激情。

惠普是最早進入中國的科技公司之一,早在1985年就在中國成立了一個法人機構,早期只是銷售一些儀器儀表和電腦。對電子行業的研發工作而言,儀表是非常重要的,但當時有很多設備型號是對中國禁售的。儘管如此,惠普銷售的這些設備當時在中國仍然是前所未有的。

當時中國有一些機構私下仿造這些進口儀器,硬體上的仿製並不難,難的是由於國外的限制,中國買不到一些關鍵的元器件。技術引進對中國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關鍵技術上被「卡脖子」的痛,制約了中國的發展步伐。

范宏春立志大學畢業以後要進入惠普工作,不過現實並未如人意。第一次申請惠普工作的范宏春沒有被錄取,而是進入了一家德國IC測試設備公司在中國的代理商做應用工程師。當時中國國產IC很少,幾乎都是進口的,所以有很多來料檢驗的需求,IC測試設備就是賣給這些公司。范宏春的工作是根據客戶晶片的規格來寫測試程式,也負責協助客戶維修設備。那時一台測試設備高達十幾萬美元(當時相當於一兩百萬人民幣),只有一些國營企業、或一些有軍工任務的廠商才買得起。

為了保密 高精尖技術攻克轉移到深山峽谷和大漠荒野

范宏春回憶,在90年代初期,除了上海等一線城市的無線電廠生產一些民營產品,當時多數半導體研究所都是軍工廠,這些包括半導體、化工、精密儀器行業等在內的高精尖技術的軍工廠有一個更具時代感的名字 — 「三線廠」。為了保密,所有涉及軍工的工廠都沒有名字,只有一個郵箱號,一個數字簡稱,從地理環境上看,主要在深山峽谷和大漠荒野裡。在1964年到1980年代,超過400萬科研人才、大學學者、年輕幹部、熟練工人和成千上萬的民工,響應時代的號召來到這些深山峽谷、大漠荒野,用艱辛、青春和生命建設中國的「三線工程」。

1991年左右,范宏春第一次到甘肅秦安縣一個「三線廠」客戶現場裝機器,坐火車從上海到天水,客戶派了車來接他,還要再往山裡開4個多小時,半路起了大霧,汽車差點開到懸崖邊上,就在一路顛簸和心驚膽戰中,范宏春終於順利抵達了深山裡的研究所。

經過檢查,出故障的測試設備受潮、漏電,IC測試結果不準確。剛畢業沒多久的范宏春也沒有太多實務經驗,弄了幾天沒修好,馬上臨近過年了,客戶總工程師便開始急,希望他把設備修好再回去。范宏春表示,技術方面需要上海公司用傳真請教德國公司總部,上海公司再把指令打電話告訴他,留在深山裡打不了電話也發不了傳真。由於當時已經下起了大雪,客戶只能把范宏春送到秦安縣,再坐大巴到天水火車站。曾有人被這種顛簸搞到腰椎錯位,范宏春回憶說:「就是這樣也得咬著牙。設備估計是運過去的時候在機場受潮了,後來打開放了一段時間就自己好了,哈哈。」

在這家代理商工作2年後,1993年范宏春進入了惠普儀器儀表部門(即後來的安捷倫)。1995年,惠普推出了首台ATE設備HP83K,這也是後來最經典的測試機93K的前身。

「中國最早的83K和93K都是我賣到中國國內的。」范宏春得意的說。據他回憶,當時做半導體的公司能買得起這種設備的,基本都是軍工企業。「測試設備當時美國也是有限制的,頻率在50M以上的設備是對中國禁售的,技術上被人卡真是難過。」

新的玩家進入ATE領域不容易,即使像安捷倫這種有測試背景的國際大公司,由於缺乏經驗,技術過於超前,軟體、演算法與市場現有產品都不相容,83K和93K一開始都不成功。經過幾年嘗試後,安捷倫最終還是將這部分業務分割出來,成立了一家獨立公司惠瑞捷,93K在惠瑞捷時代才開始慢慢賺錢。范宏春總結道:「做ATE,技術和投入是必需的,即使這樣還要靠時間的磨練,有時還要一點運氣。」

「在惠普的時期,客戶主要是中國國營企業、軍工企業,等後來我到了致茂Chroma,中國半導體市場的成長翻天覆地,IC設計企業如雨後春筍湧現、中國本土三大封測廠崛起,對IC測試的需求也逐年快速增長,測試複雜度逐漸向國際領先水準靠近。」范宏春表示,另一方面,成本效益是IC測試的另一大需求。

中國成為全球最大市場,助中國本土測試設備發力>

隨著中國成為全球最大的晶片消費市場,同時中國各地區加大加快積體電路產業發展和建設,測試設備的需求愈來愈旺盛。資料顯示,2017年全球ATE檢測設備市場規模約50億美元,中國市場約8~10億美元,2025年中國封測產值有望從全球20%增加到45%。

范宏春表示,全球ATE行業基本形成了壟斷的局面,高階ATE被日本和美國公司壟斷了全球近90%以上的市場,他們有著行業最先進的技術和研發能力,並且設備價格常年保持較高。反觀中國測試設備行業起步晚,整體規模較小,雖然在部分低階測試設備市場已經佔據了主要份額,但於中高階測試設備市場,依然是一片空白。

范宏春指出,一方面技術含量高、開發難度大,這從研發推廣93K的歷史就可以看出來。國外設備先進的技術指標和高可靠性及穩定性,不僅僅是長達幾十年的技術開發經驗的積累,更是結合應用市場和回饋需求,一次又一次的調試和驗證,不斷改進完善產品的性能指標和可靠穩定性。另一方面,如此複雜的設備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開發週期長、資金見效慢、開發失敗率也高,很少有資本願意涉及此行業,人才更是匱乏。

「從量變到質變還需要很長時間,從長期來看,中國本土廠商肯定能做起來,現在需要的就是積累和耐心。」范宏春肯定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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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修法應採納美國商標法之「放棄使用」概念

 
周正宇:20年創業路,只能用「險惡」二字描述
茅茅/愛集微
※ 本文由愛集微授權北美智權報刊登

他因為從雞腿上剔雞肉的技術實在太不專業,所以僅僅做了幾個小時就被台灣老闆開除;九年後,另一個台灣老闆卻成了他創業生涯中第一個天使投資人。
周正宇,1964年出生,炬芯(珠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浙江大學信電系碩士畢業,美國南加州大學數位與影像處理專業博士,千人計畫專家,中國IC設計業2014年度企業家。曾就職於美國科勝訊(Conexant)/羅克韋爾(Rockwell)公司;1999年,在美國創立NetRidium通訊公司;2005年創辦美國Mavrix Technology及上海摩威科技公司;2010年摩威被併入炬力積體電路設計有限公司,2012年起擔任該公司CEO,2016年領導炬力私有化從美國下市成立炬芯科技,並擔任董事長兼CEO,領導公司重組並實現轉虧為盈。

一轉眼,35歲踏上創業之路的周正宇已經在這條道路上走了整整20年。在外人看來,他絕對是一位幸運且成功的IC創業前輩,但他卻用「險惡」二字來描述自己的創業道路。「有時在自己的心裡留下的好像也只有那些簡歷上的歷史,而忘掉了中間許許多多的溝溝坎坎和起起伏伏。所以我沒辦法分享所謂的成功經驗,只能說有一些警示他人的創業體會。」作為一名資深的創業老兵,他建議:「IC行業裡的創業者們千萬不能為了創業而創業,在練好基本功的同時,也要能耐得住寂寞,因為這註定是一條漫長而艱難的道路。」

考入浙大後卻在「下海潮」時期選擇出國求學

1964年,周正宇出生於上海,由於父母都是哈工大的老師,因此他的童年是在哈爾濱度過。1973年,又因父母工作調動,他跟隨父母來到南京,一直在南京生活到高中畢業。在他的童年時期,中國正值文化大革命的特別時期,無論在冰天雪地的哈爾濱複華小學,還是酷熱的南京苜蓿園大隊附屬的中山門小學,每個學期完成學農的積肥和交豬草的指標壓力遠大於學習本身,而剩餘的課餘時間也都用於學習繪畫。

1977年,被文革中斷10年的高考制度得以恢復,舉國上下的莘莘學子為之振奮,次年周正宇也因此迎來了自己人生的轉捩點。某一天,當13歲的周正宇在田裡學農時,他的數學老師匆匆走來對他說:「你總不能一直在學校混下去吧,十中可以考試入取了,我這裡有兩張准考證,你去試試吧?」

據他回憶,這位當時年齡最多20歲的老師曾就讀南京市第十中學,也就是如今赫赫有名的金陵中學。她初中畢業就被迫上山下鄉了,回城後成了周正宇的國一的數學老師,沒想到這位老師竟以最樸實的職業動機改變了他的道路。彼時對考試升學毫無概念的周正宇在參加第十中學的入學考試後居然成功考上了!「或許是那時候大家的起點都比較低,所以我才能幸運地考上吧。」他謙虛地說道。

因為農村學校的基礎薄弱,剛進入第十中學的周正宇依然懵懵懂懂。但意外的是,在學校第一次正式的期中考試中,他的總分竟是全班第一。也正是因為第一次享受到「成功」所帶來的喜悅,為了維持自己的學霸地位他便開始奮發學習,慢慢的他就成為了真的學霸。一直到高中畢業,每次考試他的成績都能維持在前三名。

1980年的中國正處於改革開放初期,國內大量學者被派遣出國進行考察,而周正宇的父親也是其中之一。前去英國劍橋大學當訪問學者回來之後,父親給他灌輸了許多新的理念,尤其是當時最火的三大技術革命:資訊、材料和能源。在父親的指引下,高考結束後他選擇了跟資訊技術相關的浙江大學無線電專業。

在浙大的無線電系,周正宇整整度過了四年本科和兩年半的研究生生涯。直到1989年,因為中國當時的種種社會現象和事件,讓他和許多年輕人一樣陷入迷茫之中。他清楚地記得,當時社會中湧現出許多「官倒」和一股「下海潮」,個別成為「倒爺」的同學在倒賣彩電後就能年收入上萬元 (人民幣,下同),而碩士研究生畢業的正規工作每月收入僅80元。

在他看來,這兩種生活方式顯然都不適合自己。為了尋找一條適合自己的道路,他最終決定出國讀博士,因為他想出去看看另一個世界。得益於優秀的英語基礎,出國必考的託福和GRE他都以近乎滿分的成績輕鬆通過。

1990年的寒假,拿到美國南加州大學全額獎學金的周正宇正式踏上了出國之路,由此也拉開了他人生的另一個章節。

因讀博期間偶然的實驗成果高薪入職Rockwell

雖然美國南加州大學的電機系排名全球前十,但是學校的地理位置並不理想,位於惡名昭著的美國洛杉磯中南區,經常會發生持槍搶劫事件。1990年3月就來到美國的周正宇竟被告知,秋季才能進行入學報到,且獎學金9月才開始支付。因此在開學前的半年裡,他只能一邊免費為教授工作,一邊打零工養活自己。

據他回憶,在美國半年的打工經歷中,發生了許多十分有意思的事情。「我第一次出去找工作的時候還不知道洛杉磯的危險,不料碰上了黑人攔路搶劫,但是當時的我實在是窮的一分錢都沒有,結果那個黑人估計也同情無產階級,竟然還把我帶到一個中餐館,並告訴我中國人去中餐館找工作比較容易。」不過僅僅做了幾個小時他就被台灣老闆開除了,「因為我從雞腿上剔雞肉的技術實在太不專業。」他笑著說道。

在第一份工作草草結束後,周正宇很快又以浙大無線電系的文憑獲得了修理電腦鍵盤的工作,而在第二次打工的過程中,也發生了一個插曲:有一天,他跟往常一樣搭乘公車去店裡修鍵盤,突然「砰」的一聲巨響,不僅公車停了下來,車上的乘客也全部都趴在地上,原來公車遭到了槍擊。

雖然在美國有著許多驚險的經歷,但不可否認的是,周正宇就讀的美國南加州大學是一所非常優秀的大學,他的4年多博士生涯收穫滿滿。博士畢業後,他拿到了佛羅里達一所大學的教授offer,本應該和父母一樣成為大學教授的他卻在此時猶豫了。正因為父母都是大學教授,所以他從小到大都十分瞭解教授的生活,雖然工作穩定但缺乏挑戰,他的內心告訴自己不想過一個一眼就能望到底的生活。

恰逢此時他的同學獲得了美國羅克韋爾(Rockwell)半導體公司(也是美國科勝訊的前身)的offer,並將他極力推薦給了部門主管,於是他也獲得了這家公司的面試機會。最終,在大學教授和Rockwell之間他還是選擇了後者。【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238期:周正宇:20年創業路,只能用「險惡」二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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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Apple Watch相比,努比亞腕機是創新還是雞肋?
李俊慧/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眾說紛紜」。

這用來形容網友對努比亞新發佈的腕機新品感受頗為貼切。

日前,努比亞對外發佈旗下首款「戴在手腕上的手機」腕機新品「阿爾法」,引發不少網友的關注和吐槽。

看好的網友認為,除了不能玩遊戲,基本上手機上的功能它都具備,不僅功能強大,顏值也相當出眾。不看好的網友則認為,雖然名為「腕機」,實際上與Apple Watch或華為智慧手錶等並無太大區別, 依舊屬於「配件」或「配角」地位。

那麼,到底該如何看到努比亞腕機阿爾法,它與Apple Watch或華為等智慧手錶相比,誰更具吸引力?

配角地位:強大如Apple Watch也無法取代智慧手機

在努比亞腕機發佈之前,Apple Watch和華為智慧手錶等已經上市很久了。

2014年9月10日,蘋果公司首次對外發佈了其智慧手錶系列新品Apple Watch,包括Apple Watch、Apple Watch Sport 和Apple Watch Edition等三款型號。

從Apple Watch的產品功能或定位來看,它旨在幫助用戶解決在不方便攜帶手機時的通話或交流需要,因此,屬於典型的「手機伴侶」定位。

此外,包括華為、小米等在內的諸多智慧手機廠商都有推出類似手環、手錶等設備或產品。

從實際應用場景來看,除去運動外,一般用戶其實是「手機+手錶」均攜帶,但是,類似開會或其他場景不便打開時候時,借助智慧手錶可幫助用戶不錯過重要訊息。

當然,由於智慧手錶也有計步、測速以及測心跳等健康管理功能,這些功能或使用場景也非常受用戶歡迎。

此外,在eSIM卡技術加持下,包括Apple Watch和華為智慧手錶在內的很多智慧手錶產品,也具備了不裝實體SIM可即可實現獨立通話的功能。

儘管如此,也很少見到用戶只用智慧手錶,而不用智慧手機的。

性能配置:努比亞腕機花心思不少,但難逃「配角」定位

採用了柔性螢幕配置的努比亞腕機阿爾法,應該說是費了一些心思,甚至不排除有想用腕機取代手機的考量。

硬件配置方面,努比亞在屏幕上採用了4.01英寸的OLED柔性螢幕,搭配「1GB+8GB」大空間存儲組合,搭載了驍龍2100四核處理器,支持全網通,藍牙以及GPS。

與智慧手錶不同的是,努比亞腕機阿爾法還配備了500萬的定制鏡頭,擁有自己獨特的操作系統αOS,支付、導航、電話、微信和QQ一應俱全,並且擁有心率檢測功能。

可以看到,在眾多硬體和軟體設置上,這款手錶在保持自己小巧身材的同時盡力地朝著智慧手機方向靠近,但是又因為當前技術受限,在保持一定體積的同時,很多功能並不能趕上當前智慧手機的標準水平。

但客觀的講,除去柔性螢幕和拍照功能外,努比亞腕機和Apple Watch等智慧手錶產品並無太大區別。

2018年9月13日,Apple Watch Series 4正式發佈,其也具備行動網路和GPS功能,簡單說,在eSIM技術支持下,它也實現了手機不在身邊(基本不可能)依舊能在線打電話、發消息等功能。

更重要的是,Apple Watch的健康監測功能更趨強大, 擁有電極式心率傳感器,可實現心率偏低偏高預警,擁有SOS緊急聯絡功能,還支持體能項目的智慧識別,準確監測日常鍛煉等等。

外觀定價:相較智慧手錶,努比亞腕機的競爭優勢不明顯

續航方面,Apple Watch在增加屏幕尺寸後仍然可以保證一天的續航,努比亞腕機則宣稱,在超級省電的模式下可以提供一周的待機時長,相比每天要頻繁充電的手機來說看起來比較方便。

但待機時長其實與用戶使用頻次密切相關,如果高頻使用的話,相信努比亞腕機的續航時長也會打折扣。外觀方面,努比亞腕機阿爾法因為採用了柔性螢幕,使得螢幕占了手腕一半的面積。手腕腕帶採用金屬不繡鋼設計,有金屬質感,具有明顯的手鐲風格傾向。

Apple Watch延續簡潔的設計,整個手錶設計十分圓潤,外觀呈方形設計。每個角都採用了圓弧型設計。而類似華為手錶等也延續的是傳統手錶外觀設計。

整體來看,努比亞比Apple Watch看起來要更寬一些,而螢幕產生的視覺效果,也會比Apple Watch更加震撼。

從定價來看,努比亞腕機標配定價為人民幣(下同)3499元,而鍍金版定價為4499元,相比動輒售價5000元以上的Apple Watch,似乎要有一些性價比。

但是,從品牌影響力和用戶忠誠度來看,努比亞的手機用戶再掏一筆和手機相當的費用,然後再配備個腕機或拋棄手機換用腕機,恐怕都是小概率事件。

而如果聚焦在手錶功能上,搭載安卓系統且能實現努比亞腕機大部分功能的智慧手錶,定價普遍在2000元左右,在與它們競爭時,努比亞腕機又顯得偏貴了。

這也難怪有用戶猜測,努比亞腕機看似創新十足,但不排除會走上「曇花一現,然後悄無聲息地退場」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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