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姓醫美診所負責人兼醫師前年到台中空軍清泉崗高爾夫球場球敘後,夜間離開前不慎跌進球場道路旁大排水溝,當場摔斷雙腳,共求償295萬元;法院調查,事發地沒有照明、警示標語,人、車分流也不清,認定球場設置有欠缺,判決球場應給付朱32萬多元,可上訴。 朱男主張,他2022年10月29日到空軍清泉崗高爾夫球場與朋友球敘,晚上6時多結束前往接待大廳外的「擊球出發台」寄送球具,因天色昏暗,球場沒在中間道路設置照明、圍籬,導致他失足摔落球場道路旁的大排水溝,釀雙腳分別粉碎性、閉鎖性骨折。 朱表示,包括醫療、看護等費用,加上他是診所負責人兼醫師,依受傷無法工作天數,計算不能工作損失達200萬元,且他受傷後精神、肉體受折磨,至今不能常態性運動,主張精神撫慰金60萬元,一共向球場求償295萬6984元。 球場抗辯稱,接待大廳與擊球出發台的球具間往來道路,是有相當路寬的L型道路,朱卻直接步行穿越左方車道,該車道非供人行之用,才沒在水溝旁設圍籬,且朱邊走邊滑手機,才不慎摔進水溝,認為朱男受傷和他們道路設置沒有因果關係。 台中地院勘驗現場照片,發現案發道路接鄰排水溝邊緣,沒有設路燈僅畫設白線,其中一側有白色矮墩,卻無警告標誌、反光導標。監視器也拍下當天接待大廳旁走廊堆置雜物,無適當空間供行走,現場也沒有明顯路線指示,難辨認有區隔行人通行道路,認為球場設置有欠缺,與朱男跌落水溝有因果關係。 法院審酌朱無法完整舉證不能工作的損失,根據傷勢認為精神撫慰金30萬元適當,加上醫療費,判球場應給付32萬84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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