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DNA已是刑事鑑識的主流技術
1953年,英國生物學家詹姆斯□華生與法蘭西斯□克里克解明了DNA的雙螺旋結構,為分子生物學開啟新頁。這項發現,奠定了現代遺傳學的基礎,兩人也獲頒1962年的諾貝爾生理醫學獎。
至1984年,英國學者艾瑞克□傑佛瑞斯發表DNA特徵分析技術,其後,並首度應用於刑事犯罪鑑識工作。他接受法醫科學服務處的委託,協助分析1983年與1986年兩樁少女姦殺案的兇手精液樣本——此前,警方只知道兇手的作案手法相同,血型都是A型。警方雖然逮捕了一名嫌犯Richard Buckland,但他否認犯罪。
結果,傑佛瑞斯不但證明了兩案兇手是同一人,也洗清了Buckland的嫌疑。後來,警方採集了案發現場周邊五千五百人以上的男性血液、唾液,進行大規模的DNA比對,花了六個月的時間,卻無一人匹配。
案情陷入膠著。1987年,一名酒吧女侍通報警方,說她聽到有個麵包店師傅聊天時提及,他曾幫同事Colin Pitchfork提供血液給警方,因為Pitchfork說為了幫另一個朋友逃脫一樁竊盜罪,已給過警方血液。警方立即逮捕Pitchfork,並確認他的DNA與凶手一致。Pitchfork被判處無期徒刑,是史上第一個因DNA被定罪的嫌犯。
時至今日,DNA已是刑事鑑識的主流技術,為社會大眾所熟知。2018年,美國的基因鑑定公司Parabon NanoLabs,進行了更前衛的實驗,將日臻成熟、原本用於追溯父母祖輩根源、親屬關係的基因族譜學導入冷案搜查,檢視懸案犯罪現場遺留的兇嫌DNA,是否與基因庫內某個DNA有遠親關係,進而縮小搜查範圍。
這家公司以獨門的DNA比對技術Snapshot,提供了警方辦案參考。至2018年十一月,他們著手調查的兩百多個懸案裡,已有55%發現了新線索,包括自1974年起,在加州沙加緬度、舊金山灣區等多個城市,犯下至少十二起謀殺、五十多起強暴、超過一百起竊盜案的金州殺人魔,至1986年銷聲匿跡,終在三十二年後,逮捕七十二歲的退職警察Joseph James DeAngelo。
1976年,威斯康辛州一對年輕的未婚夫妻在麥可林塔克公園露營時被槍殺,女方生前甚至遭到強暴。案發前後,曾有人目睹一名男子帶槍進出露營區,但警方卻一直查不出此人行蹤。案情走入迷宮四十三年,終在Parabon NanoLabs的協助下,於2019年三月破案,逮捕八十二歲的Raymond Vannieuwenhoven。
DNA刑事鑑識技術,絕對萬無一失嗎?
真是太神了。那麼,我們可以直接下結論,說DNA刑事鑑識技術,絕對萬無一失嗎?
不。1990年五月,日本□木縣足利市發生四歲女童姦殺案,警方檢測精液,發現兇嫌為B型。警方於1991年六月,鎖定了幼稚園娃娃車司機菅家利和,確認他也是B型,案發時無不在場證明。菅家被拘留時,科學警察研究所採用了剛引入不久的DNA鑑識MCT118技術,顯示凶嫌與菅家的DNA一致,成為鐵證。
其後,菅家說他被警方強取自白,堅稱無罪,但DNA結果如此,無人質疑。至2009年,日本大學醫學部教授押田茂實重做檢測,才發現DNA不一致,追溯其因,乃由於科研所的分子標記精確度過低,導致錯判。同年,菅家獲釋,虛耗了人生十七年。
2007年五月,德國巴登-符騰堡邦海布隆市兩名警察遭到不明歹徒襲擊,一死一傷。警方發現,現場採到的兇嫌DNA,疑為出身於東歐的女性,最早自1993年就犯過殺人案,並涉嫌強盜、毒品等四十多件重案,作案範圍更跨及法國、奧地利,被稱為「海布隆幽靈」。
2009年一月,各地犯行不止,引起社會恐慌,警方懸賞三十萬歐元緝拿,一無所獲。警方比對過所有案件的跡證,根本找不到合乎邏輯的解釋。最後,竟發現檢測DNA的棉花棒,全是同一家工廠製造的。作業員多為東歐女性,她們在包裝棉花棒時,經常不戴手套。亦即,棉花棒在出廠之前,早就被DNA汙染了!
2012年十一月,一位矽谷富豪Raveesh Kumar遇害於自宅,他被劫匪綁住、膠帶纏繞口鼻,窒息而死。警方在Kumar的指甲處發現凶嫌的DNA,三周後,警方逮捕了Lukis Anderson,一個經常遊蕩於聖荷西的流浪漢,DNA比對結果一致。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Anderson在案發當晚,因酗酒過度,被送進醫院住了一整夜,次日才出院。他不但神智不清,也擁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根本不可能犯罪。警方推測,搬運Kumar的救護車,很可能剛載過Anderson;或者,他們先後碰過同一件護理人員的衣服,使Anderson的DNA傳到了Kumar身上。
這即是典型的羅卡交換定律:兩物相觸,微量跡證必定互相移轉,只不過,發生了兩次移轉。根據澳洲科學家Roland van Oorschot的實驗,對方不必碰你,只需要碰你碰過的地方,你的DNA就會出現在對方身上。不只是人。昆蟲法醫學也佐證,麗蠅若以人的體液為食,到別處排便,DNA就會被帶過去。
這些特殊情境,使得以DNA為前提的鑑識技術,在法庭上已非固若金湯。確實,我們不得不憂心,自己哪天會不慎掉入DNA的陷阱,只能先往好的一面想了——間接接吻,和直接接吻的結果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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