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政壇最大的風暴,我想就是行政院長不願意副署法案,然後利用不副署的方式來企圖阻止該法案的執行,而總統和執政黨也認為此法可行,對於在野黨的反對,他們認為在野黨可以以倒閣來反對啊!乍看之下,這似乎是一場公平的政治攻防,但是你如果仔細去研究,你會發覺根本不是一回事,而這也在一次證明了數十年前妥協式的立法,在數十年後終於反嗜了我們!
怎麼說呢?大家要知道知道倒閣的意義和過程,在現代國家中,倒閣的過程本身就是內閣制的一種制衡系統,因為要知道總理的任命是需要議會絕對多數成員的通過,所以當總理所提的法案或是覆議不被議會接受時,總理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解散國會重選或是辭職下台,但是不管就何種程序而言,除非執政黨大勝且超過絕對多數,否則總理只有下台意圖。這種設計主要是為了防止行政權獨大,因為立法單位所制定的法律,除非是被立法單位自己廢止,否則行政單位是有義務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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