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社區大樓上萬棟,社區糾紛不少,有人在自家透天頂樓烤肉,熏得隔鄰社區住戶吃不消,也有在社區門口抽菸,保全員勸不聽起衝突,鬧上法院。中市都發局指出,社區可訂定公約,具法律效力;另違反空汙法,最高可罰10萬。 中市議員楊大鋐常接獲投訴,西屯區有大樓公告,勸住戶不要在自家浴室抽菸,透過連通的管道間,煙霧彌漫到同棟住宅,管委會介入無效,只能貼公告勸導。 吳小姐說,社區同棟居民在陽台抽菸,菸味向上飄,熏得受不了,向管委會投訴,區權會討論後,因抓不到抽菸的人,最後訂定社區公約,在中庭角落設吸菸區。 桃園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委員陳世鴻說,烤肉或抽菸的行為可能影響居住品質,可訂定社區公約規範,若訂罰款也不能違反比例原則;住家陽台、透天厝頂樓雖是住戶專有,也不能違反社區公約,若未定公約恐難拘束。 中市都發局住宅處表示,公寓大廈的大廳、中庭、樓梯間或公共廁所等,並非菸害防制法規定的全面禁菸場所,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由管委會召開區權會,在公約中禁止在公共區域抽菸;社區公約經區權會通過,具法律效力,但不能凌駕或牴觸法令等,若住戶不服規約,可送法院裁處。 中市衛生局說明,住戶如在私人住宅內抽菸,不屬法定禁菸場所,難以菸害防治法規範;社區二手菸害,可請管委會與吸菸住戶協調,到戶外空曠處吸菸,若無法改善,可向法制局申請諮詢服務。 中市環保局說,社區住戶在住家烤肉、燒金紙等,影響其他人,可依社區公約處理;屢勸不聽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送主管機關處置,也可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獲報後將前往稽查,若確實違反空汙法,可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 |